高家民俗大院位于北院门144号,总居住面积2310平方米,是砖木结构的四合院,西安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大院明朝末年崇祯时期开始兴建,到清朝乾隆时期基本初具规模。大院主体完工在乾隆时期,到道光年间整个院子完成。最后一次大修在同治十年,最近一次恢复是在六十年代进行。高家祖先以经商为主,144号院老祖高岳崧进京接诏。慈禧太后下令由国家拨款翻修,进北院门的官员都要下轿。可见当时144号院老祖官位之高。大院大发展是在乾隆时期,当时高家三子喜中榜眼,得乾隆御批榜眼及第。家族文、武、商俱全。清末家道衰落。1966年文革-时大院被收归国有。1985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