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遗址
文集遗址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集遗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县,文集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集遗址位于叶县常村乡文集自然村西南,总面积约为60万平方米,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集遗址可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西部是宋元时期的遗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干渠经过宋元时期遗址的东部。文集遗址是一处自唐代延续至元代的,在金代发展为较大规模的民间商品流通、交易场所——集镇一类的遗存。遗址中较为清晰而明确的地层关系和丰富的遗迹、遗物,必将增进我们对中原地区金代瓷器的认识和了解,为研究这一地区唐代至明代的历史文化面貌,尤其是金、元时期民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文化交流、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发展状况提供一批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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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周边景点
叶县县衙
叶县县衙
国家旅游景区3A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全国现仅存的3座古县衙之一,也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官署衙门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建筑。据省文物局组织管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叶县明代县衙位于叶县东大街,占地16848平方米,规模宏大,气势宏伟。整个建筑群由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中轴线上自前至后布列着大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等主要建筑。辅助建筑在其东西依次展开,布局合理,风格古朴,充分显示了明代县级政权官署衙门的规制和风貌。内设编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