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茅岭遗址
丝茅岭遗址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丝茅岭遗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资阳区,丝茅岭遗址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丝茅岭遗址所在地益阳市资阳区沙头镇友谊村。遗址地势平坦,紧靠资水,是人类理想的栖居地。在遗址附近发现有同时期的或稍晚的古文化遗址数十处,构成了古文化遗址聚落群。遗址现距资水约1.5公里,东西距沙头镇2公里。遗址自发现至今,保存完南北向水整。上世纪50年代至八十年代时期当地村民在遗址的中心部位处开了一条约4米宽,2.5米深的东西向水渠和一条约3米宽,1.5米深的渠。遗址上面的房屋尚未伤及到古遗址。遗址上面的公路、农田、蔬菜距遗址文化层有0.8-1.5米,没有对遗址造成破坏。

该遗址以夹砂夹碳陶为主,胎质多呈乌黑色,陶质较硬,表皮几乎全为酱褐色,陶器胎质厚簿不匀。有夹细砂白陶和泥质白陶。纹饰主要为戳印纹和刻划纹,夹细砂白陶阴文、阳文配合协调,具有立体感。其器形以鼎、罐、釜、豆形器为大宗。从该遗址的这些主要文化内涵分析,它与洞庭湖区大溪文化及周邻地区同期遗存相比,有某些共同的文化特征。遗址内众多的釜、罐在丁家岗等遗存中似可找到某些相类似的器形,三足盘与湖北枝江关庙山第一期遗存所出三足盘其风格相近,镂空杯形器与安徽望江黄家堰遗址出土的陶杯相类似,表明该遗址在受到周邻地区同期文化影响的同时,还受到外来文化的强列冲击。但是,更富有特点的是自身的文化特征,它与资水沿岸的蔡家园、石嘴头、麻绒塘一样,以陶鼎、陶釜、陶罐、陶豆形器等为基本特征,构成了该遗址的主要文化内涵,具有资水流域大溪文化时期的特点。

通过该遗址与周邻地区同类文化遗存的比较和分析,它的文化内涵有别与周邻地区,是一支具有独立的器物群体的大溪文化时期的地方类型。从其年代来看,部分陶器具有大溪文化早期因素的特点,推测其上限可能相当于大溪文化早期,延续到了中期或略晚。

丝茅岭遗址是南洞庭湖区相当于大溪文化时期重要文化遗存,是继汤家岗文化之后,反映南洞庭湖区大溪文化的典型代表。

洞庭湖区在经历距今9000年的彭头山文化,距今7500年的皂市下层文化和距今6500年的汤家岗文化之后,大溪文化成为了这一时期洞庭湖和资水中下游沿岸的强势文化,影响深远,在整个洞庭湖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遗址中采集到的陶片标本形态原始,具有早期大溪文化的特点。其中白陶陶质细腻、形态规整、表皮磨光、纹饰繁缛,在汤家岗文化的基础上,得到了空前发展。丝茅岭遗址既具有洞庭湖区大溪文化的共同特征,又具有资水中下游地区的个性特点,与沅水、湘水流域形成鲜明对比。存在地方性差异,采集到的陶器标本具有早、中、晚各时期大溪文化的特点,文化序列清楚,演变过程有序,对研究洞庭湖区大溪文化的分期将提供珍贵的资料。丝茅岭遗址被上面1-2米厚的淤泥覆盖,使遗址得以完整的保存下来,这是周邻地区同期文化遗存中不多见的。

调查证实,丝茅岭遗址聚落防御设施完备,壕沟绕遗址一周,与古资水河道汇合,形成了一道保护屏障,对该遗址实施保护。将为研究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形态,社会结构,当时的经济形态,生产生活状况提供科学的信息和数据。丝茅岭遗址地处洞庭湖平原与资水冲击平原,其原始地貌已被淤泥覆盖,原来的丘岗、台地已变成一片平原。通过对丝茅岭遗址的调查、发掘,可获取生态环境、地貌变化、古时植被、古时气候、古人文环境等一系列科研课题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沙头镇:益阳市资阳区辖镇。1951年建沙头镇,属沅江县二区,1954年划入益阳县十三区,1956年改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再改乡,1987年复建镇,1994年划入资阳区。位于区境东北部,面积48平方公里,人口3.1万。镇政府驻白土里,距城区18公里。有公路和航道通往市区与外地。辖胜利街、民乐街、共和街3个居委会和永丰垸、明星、共同、一新、青草港、光景湾、建…… 沙头镇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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