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医务所旧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瓮窑村民小组,是一座泥砖民房。1941年4月,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在此设立医务所。当时部队医疗条件极差,药品缺乏,医疗器械简陋,医务人员克服困难,用盐水代替消毒水、采摘草药、自配药水等方法,救治游击队伤病员。该旧址曾于2005年重修,坐西南向东北,平面近方形,单间建筑,长7.1米,宽7.6米,硬山搁檩结构,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该旧址对于研究广东人民抗日革命斗争史具有重要价值。
医务所遗址作为大岭山抗日根据地遗址的一部分,2006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4月被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东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