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被公布为第七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兵岗1号、2号炮池:从炮台外缘外延约10米。马腰岗1号、2号、3号、4号炮池:从炮台(交通壕)外缘外延约10米。马腰岗5号炮池:从炮台外缘外延约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兵岗1号、2号炮池:南从保护范围外缘外延约30米,其余以山岗山脚线为界。马腰岗1号、2号、3号、4号炮池:东北以山岗山脚线为界,西北至马腰岗1号炮池外侧现状路西北边线,其余从保护范围外缘外延约30米。马腰岗5号炮池:从保护范围外缘外延约30米。"。